潍坊列举网 > 商务服务 > 公司注册/年检 > 增值税发票未认证还能抵扣吗?
潍坊
[切换城市]

增值税发票未认证还能抵扣吗?

更新时间:2015-12-09 10:17:20 浏览次数:88次
区域: 潍坊 > 奎文 > 奎文周边
类别:公司注册
地址:阳光100城市广场
专业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纳税申报、公司变更、申请一般纳税人等。

问:发票管理不当,发现后发现过期没认证,有什么方法能解决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二、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可按照本公告附件《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抵扣手续。
  
  因此,企业若是由于上述文件规定的客观原因而造成发票未认证,经相关程序稽核比对相符后,可继续抵扣。若是非因上述客观原因造成的发票未认证,则不得抵扣。

联系人:王会计   13869651759   Q Q:3096885272
潍坊公司注册/年检相关信息
潍坊公积金社保
奎文-新华路
9小时前 刷新
5月15日 刷新
注册时间:2015年09月15日
UID:238536
---------- 认证信息 ----------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